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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发科的生本美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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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关于我

黄发科,安徽省特级教师,市十三、十四届政协委员。中学高级教师,县美术教研员,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县美协副主席,市优秀教师、市美术学科带头人,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市教师继续教育首批专家,省中职学校专业带头人,省首批教师培训专家,省教育评估专家,省美协会员,中国教育学会会员。40多篇教学论文和课例等发表于专业刊物,撰写出版专著《放飞心灵的窗口》、《 烛光夜话》和《根雕、摄影诗话》三册,合编《农村美术教学——对话与实践》一册,编绘《包公故事》连环画一册。

学好构图——为了明天美的构成,也是为了构成美的明天  

2011-01-10 13:17:55|  分类: 教坛随笔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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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绘画中我们叫构图,在设计中我们叫构成,两个概念是一个意思。绘画教学不仅仅是为了应考,还要具有发展性眼光,教学中有效地训练和提高学生构图能力,就能为他们进入大学和工作后可持续发展做好引导和铺垫。

      构图的含义是:把各部分组成、结合、配置并加以整理出一个艺术性较高的画面。构图是作者者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对自己要表现的形象,进行组织安排,形成形象的部分与整体之间,形象空间之间的特定的结构、形式,简言之,构图是造型艺术的形式结构,包含全部造型因素与手段的总和。

在各种造型艺术中,构图称呼有别,例如绘画的“构图”,设计的“构成”,建设的“法式”与“布局”,摄影的“取景”,书法的“间架”与“布白”等均指构图。

在设计领域, 构成,指将一定的形态元素,按照视觉规律、力学原理、心理特性、审美法则进行的创造性的组合。
  构成作为一门传统学科在艺术设计基础教学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对学生在进入专业学习前的思维启发与观念传导。1919年的包豪斯设计学院在格罗皮乌斯提出的“艺术与技术的统一”口号下,努力寻求和探索新的造型方法和理念,对点、线、面、体等抽象艺术元素进行大量的研究,在抽象的形、色、质的造型方法上花了很大的力气,他们在教学当中的这种研究与创新为现代构成教学铺下了坚实的基础。

训练学生构图能力的基本方法是教会学生养成作品分析的习惯,学习优秀的构图技巧,不断的提高美术鉴赏能力和水平。

 

附:构图基本知识

构图,从广义上讲,是指形象或符号对空间占有的状况。 因此理应包括一切立体和平面的造型,但立体的造型由于视角的可变,使其空间占有状况如果用固定的方法阐述,就显得不够全面,所以通常在解释构图各个方面的问题时,总以平面为主。

狭义上讲:构图是艺术家为了表现一定的思想、意境、情感、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运用审美的原则安排和处理形象、符号的位置关系,使其组成有说服力的艺术整体。

构图概念其内涵丰富,它包括:

1、艺术形象在空间位置的确定。

2、艺术形象在空间大小的确定。

3、艺术形象自身各部分之间、主体形象与陪体形象之间的组合关系及分隔形式。

4、艺术形象与空间的组合关系及分隔形式。

5、艺术形象所产生的视觉冲击和力感。

6、运用的形式美法则和产生的美感。

构图显示了作品内部结构与外部结构的一致性,反映了作者思想感情与艺术表现形式的统一性,是艺术家人格力量和艺术水准的直接体现,也往往是艺术作品思想美和形式美术之所在。为此,构图能力在美术创作中,构图分析在美术欣赏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构图法则

如果要进行高度的概括,就是变化统一。即在统一中求变化,在变化中求统一。其他规律,大抵都是从属于这个规律。

为了取得变化统一的良好效果,以下分三方面阐述法则。

1、对比(此部分与平面构成相关内容相似,故简述之) 在这里是指一种造型因素就其某一特征在其程度上的比较。如:明暗色调这一造型因素,它的特点是深和浅。线条有长短的对比;形体有方圆对比等等。

一、点、线、面的对比

点的对比:点连续延伸的轨迹成为线,密集成片而成为面。由于疏密变化而转化为明暗色调。点彩化画派的作品就是例子。

线的对比:即可以作为物象的边缘,又可独立的表达一定的形象。 例如线的直与曲;长与短

面的对比:在立体艺术中指的是形体,在平面艺术中指两度空间的占有。

关于方与圆的对比,在多数以圆作为环境的形象中,方形易突出。反之则圆形突出。

构图艺术最基本的法则

构图艺术的基本的、传统的规则之一,是几个世纪前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写下的,“构图就是发现和体现一个整体中的多样化”。它简练而概括地说明了画家应当怎样去安排一幅画的构图。 多样化可能存在于形体、色彩和作品中主要成分的位置安排上。多样化意味着创造形体和色彩的变化,这种变化将引起观众的注意,唤起他们的兴趣,激励他们仔细观赏并得到快感。但这种多样化不能过分,否则会使观众感到不安而失去兴趣。必须在一定的秩序内、一种整体的和谐中呈现多样化。也就是说: 多样之中求统一, 统一之中找变化。 这就是构图艺术最基本的法则。

构图的形式

就构图的形式而言,根据主体物的分布与组合可分为圆形构图、“S”形构图、三角形构图、四边形构图、丁字形构图等。无论什么样的构图形式,皆以对称或均衡求得统一。对称意味着秩序、统一,非对称喻示着自由、多样。艺术家在表现严肃性主题时,常采用对称构图。在非对称构图中,形与色的份量通过偏离中心轴线得以补偿,取得平衡。 有成就的画家在构图上总是吸取前人的长处,独辟蹊径。每一幅传世佳作在构图形式上总有与众不同的新探索。正如罗斯金所说:“有关构图的艺术是没有什么固定规则的,如果有的话,那么提香和维罗奈斯就是普通而平凡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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